新生入学后,各院、系辅导员办公室应确实做好学生户籍收交工作。并按照
学院的统一安排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到户籍科领取学生户籍卡,组织人
员认真填写、核对,并以院、系为单位交学院保卫(公安)处户籍科。新生户籍
的迁入,必须证件和材料齐全,落户工作由户籍科具体负责,集中办理;办理落
户需要以下材料:
1 、户口迁移证;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 、 1 寸免冠彩照一张。
新生户籍是否迁入,应坚持个人自愿的原则。一般情况下,新生落户工作要
在报到后一个月内完成。无特殊原因各院、系及学生不得推迟户籍上交时间;因
单位或个人原因造成跨年度落户、户口丢失、涂改的,相关责任由单位或个人承
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