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户口簿的教职工,可持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第二代身
份证;
二、个人户口落在学院集体户内的教职工,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应根据
本人落户的时间到相应的公安机关办理。具体地讲,凡是 2004 年(含 2004 年
)以前落户于潍坊学院集体户内的教职工,到学院保卫(公安)处户籍科开具介
绍信,去奎文区公安分局广文派出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2005 年(含 2005 年
)以后落户于潍坊学院集体户内的教职工,须带一寸彩色照片 1 张 , 到学院保卫
(公安)处户籍科开具介绍信,去开发区公安分局东明派出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
三、按照公安部门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居民身份证的办理不得由他人替代;
四、首次办证或以旧换新者,公安机关按规定每人收取照相及制证费 20 元
,两个月内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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