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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规定
新生落户办法
新引进人员落户办法
户口丢失补办办法
一、持本人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到户口迁往地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
二、到学院保卫(公安)处户籍科登记,同时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查对户籍
编号;
三、在潍坊日报、晚报、山东商报、齐鲁晚报等任一家报纸上登记挂失,并
声明户籍原件作废;
四、挂失内容见报后,持报纸一份和所在毕业院、系开具的身份证明信、一
寸彩照 1 张;到保卫(公安)处户籍科开具户口丢失补办介绍信,可重新进行补
办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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