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院党字〔2017〕7号
一、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积极开展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认真做好舆情、社情的调查研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国家安全法规的宣传工作,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四、拟订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园暴恐事件的安全预警机制和紧急应对机制,组织、指导开展好经常性的应急疏散演练。
五、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基层治保组织。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对校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六、组织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治理活动,指导并督促各单位、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
七、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户口迁入迁出、身份证办理、校内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校内交通、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负责校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
九、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协调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十、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潍坊学院办公室2017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