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措施

发稿时间:2019-11-01 浏览次数:1875

校内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措施

为了大型活动的安全,使活动顺利进行,各承办单位或承办单位的主办者须履行安全职责,落实以下安全保卫措施。

一、制订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1. 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2. 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职责、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3. 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4. 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5. 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6. 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7. 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8. 应急救援预案。

二、安全事项:

1. 落实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2. 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3. 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

4. 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5. 配备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6. 对妨碍大型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劝阻和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保卫处、公安机关报告;

7. 接受公安机关、保卫处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检查大型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

9、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完好、有效;

10、车辆按要求停放,并维护安全秩序;

11、配备专业工作人员,保证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三、大型活动现场的安全工作人员须熟悉以下内容:

1、 掌握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

2、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掌握应急救援措施;

四、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社会公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遵守大型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3、服从现场管理,不得影响大型活动正常秩序或妨碍公共安全。

潍坊学院校内大型活动申请表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主办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主要

内容

  

安全保卫

1、大型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2、活动方案是否包括安全防范措施(是□否□);

3、活动方案是否包括安全应急预案(是□否□);

4、活动开始前主办(承办)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是□否□);

5、活动过程中是否安排安全工作人员巡查(是□否□),巡查人:

  

主要来宾

  

活动场地

  

提供场地

部门意见

  

  

盖章

参加人数

校内人数

进校车辆

大巴

校外人数

小型车

主办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学校保卫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学校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学校分管(联系)领导批示

  

  

  

  









注:此表一式两份,主办单位、保卫处各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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