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处置校内废旧自行车、电动车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5-06-17 浏览次数:10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学校决定近期对校园内公共区域的废旧自行车、电动车进行集中处置,尚在使用的车辆,请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放置于指定位置。

一、清理范围、标准

停放在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的废弃自行车、电动车。具体标准为:1、车体零件残缺、车胎破损干瘪、链条断裂等无法使用的;2、层叠堆垛、废弃闲置的;3、严重生锈、布满灰尘长期无人使用的。

二、清理时间、办法

即日起将安排工作人员对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区域进行分类,对需要清理的车辆会集中摆放并用警戒线进行围挡,待认领期过后统一处置。

三、处理步骤

1、在用自行车、电动车搬离阶段(6月10日至30日)

各教学楼、宿舍楼停放的尚在使用的车辆,请有序摆放在停车区内。

2、自行车、电动车认领阶段(6月10日至30日)

如有车辆不慎被校方转移(包括假牌、套牌、无校园牌的电动车),认领车辆的师生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以及车辆钥匙进行登记认领。登记认领地点警务中心210房间(工作日9:00至1730)。

3、废旧自行车、电动车集中清理阶段(7月10日至8月10日)

学校将组织专人对校内的废旧车辆进行处置,时间截止到 7月9日下午下班前。学校有关部门将对无人认领的车辆进行统一处置。若车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领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相应个人承担。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各部门将通知传达到每位师生,避免误搬误处置。

2、请各学院辅导员务必确保告知每位尚未返校的学生,尚未返校 学生的自行车由老师或在校学生帮忙转移停放。

3、本次车辆处理工作完成后,请广大师生对本人车辆上锁,规范放置、妥善管理。

 

 

 

安全保卫处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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